金融業近日建言,希望將上市櫃股票當沖證券交易稅千分之1.5優惠,在2027年底屆滿後,再延長十年至2037年底。業界的理由可以理解:降低交易成本、維持市場流動性,也避免頻繁面對政策的不確定性。然而,真正該問的不是「當沖好不好」,而是國家是否有必要把原本階段性的租稅優惠,一口氣鎖定十年。
當沖降稅自2017年實施,原本是為了提升台股動能,將符合條件的現股當沖證交稅率由千分之3降為千分之1.5,之後數度延長。不能否認,政策確實降低短線的交易成本,也伴隨成交量與當沖比重增加。2025年集中市場股票當沖占比38.58%,櫃買市場占49.88%,兩市場整體日均成交值5,308.67億元,均高於原先評估值。
但這些數字也帶出另一個問題:如果當初政策目的在改善市場流動性,而今日成交量與當沖比重已大幅提高,是否更應重新檢驗優惠的必要性?「政策有效」與「政策應永久存在」是兩回事。租稅優惠達成階段性目的後,本應接受退場檢驗。
更值得注意的是,政府兩年前才採取完全不同的制度思維。2024年財政部同意再延長時,明確指出證券市場容易受國際政經情勢影響,應保留機動調整彈性,實施期限「不宜過長」,最後僅延長三年至2027年底。立法院修法時也作成附帶決議,提醒刺激效果可能因優惠常態化而鈍化,未來如遇股市緊急狀況,國家反而可能喪失政策工具;並要求金管會建立評估指標、分析受惠對象,明訂三年後應達成的政策目標。
這段立法歷程,正是今天討論「一次延長十年」最不能迴避的問題。2024年的制度設計不只是再延三年,而是保留重新檢驗的空間。在完整評估週期尚未走完前,若要直接延長至2037年,就應說明:哪些新事實與數據,足以支持政府預先承諾十年的優惠稅率?
地緣政治、國際資金移動、利率與產業循環,都可能迅速改變市場條件。風險愈難預測,政府愈需要保留政策工具。把優惠鎖定十年,反而降低應變空間。業界主張穩定租稅環境有助市場信心,這點沒有錯。但「稅制穩定」不等於「優惠稅率不得調整」;真正的穩定,是讓市場事先知道制度依何種指標檢討、在何種條件下延續或退場,而不是預先承諾十年不變。
因此,不主張2027年底突然取消當沖降稅。較合理的方案,是維持二至三年的落日週期,建立透明、可量化的續行與退場指標。除成交量與證交稅收,也應評估市場波動、價格發現、買賣價差、信用與槓桿風險,以及受惠對象。若市場流動性已充足,優惠即可逐步調整。若未來真的出現流動性危機,政府手上仍保有降稅工具。
當沖不是原罪,降稅也不是原罪。真正值得警惕的是:一項為解決特定問題而生的臨時優惠,在一次次延長後,逐漸變成不必再證明必要性的常態制度。
到2027年底,當沖降稅已超過十年。下一步不該只是再問「延幾年」,而應回到根本:今天的台股,真的有需要國家用租稅優惠,特別鼓勵當日沖銷嗎?政策有效,不等於政策必須永久存在。租稅優惠可以是藥,但不能因為藥曾經有效,就決定一路吃到2037年。